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等部門印發了《生態保護和修復支撐體系重大工程建設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主要涉及科技支撐、自然生態監測監管、森林草原保護、生態氣象保障等四個重點領域,是推進其他各項重大工程順利實施的重要保障,是維護國家生態安全、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
《規劃》在系統梳理我國生態保護和修復支撐體系建設取得成就、面臨形勢和存在問題的基礎上,著眼于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對生態治理能力的相關要求,立足盡快補齊相關領域的突出短板,著力提升重點領域生態保護支撐能力,提出了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生態保護和修復支撐體系建設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重點項目,并明確了相關保障措施。
《規劃》與各重點領域相關專項規劃作了充分銜接,是《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 年)》部署的 9 項重大工程專項建設規劃之一,是新時期優化生態保護和修復支撐體系、推進相關重大工程建設的重要依據。
值得注意的是,《規劃》提到,推進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級科研示范基地等科研平臺建設,服務生態保護和修復工作;全面提高自然生態監測監管水平,在“雙重”工程監測監管平臺建設中提出,構建重大工程監測監管系統,完善行業監管平臺。















